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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海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6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

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20-04-24 11:17:10 收藏本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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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海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6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单位:
根据《江苏省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管理办法》和《河海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为确保2020年6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2018年6月—2020年6月之间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成人、自考学生。
二、申报程序
1. 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认真填写申请表(附件1,附件2),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(务必粘贴毕业照同底版1寸照片)提交至相关教学站点。
2. 教学站点进行统计汇总,并将汇总表(附件3)和申请表提交至招生及学籍管理部。
三、证书发放 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颁发学位证书。
四、其它
1. 信息核对
每位学生必须如实完整在申请表上填写本人基本信息、个人总结、学位考试成绩及通过时间等相关信息,不得有空缺;学习课程成绩由教学站点从学院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、签字盖章。
教学站点负责认真核对信息,确保申请表上填写的学位成绩、平时成绩均分、毕业设计成绩与汇总表上的成绩一致。
电子版学士学位汇总表上的姓名之间不能有空格。
2. 相片要求(与毕业照片同底版)
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已经于每年3月底前提交过毕业生照片的,本次无需再提交;若没有提交的同学,请各站点及时汇总并于5月15日之前补提交,补交照片要求不变。
高等学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请于5月15日之前提交当年度毕业的毕业生照片。
电子照片要求:
①像素480*640,分辨率300dpi;
②蓝底、白衬衫;
③照片以正确的身份证号命名(如最后一位以x结尾的,务必大写);
④照片大小在20-40kb之间;
⑤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、不得佩戴耳环、项链等饰品;
⑥头发不得遮挡眉毛、眼睛和耳朵;
⑦不宜化妆。
电子照片要认真核对,不得漏报、错报、多报,否则,造成不良后果由相应的教学站点承担。
3. 时间要求
学生于2020年5月1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关教学站点。
教学站点于2020年5月1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汇总提交至招生及学籍管理部。
申报材料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,如逾期,请延续至下次申报。
4. 联系方式
招生及学籍管理部:025-83786345,025-83786250。纸质稿件邮寄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
海馆5楼513室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及学籍管理部,收件人:路燕老师。
电子稿件发送至邮箱:262946749@qq.com(标题注明“教学站点名称+2020年6月学位申请汇总表”。
附件:
1. 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
2. 河海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
3. 河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
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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