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自考网首页 > 教育新闻 > 自学考试 > 正文

江苏苏州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备案的通知

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21-01-21 13:34:11 收藏本页

阅读正文

江苏苏州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备案的通知
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:
依据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将备案要求补充条件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材料要求
1、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表(省考试院网站下载)。
2、办学许可证(新申请登记备案的机构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需包含“自考助学”,2022年所有备案机构均要求包括“自考助学”项目)。
3、办学场地证明或协议书(面积>=500㎡)。
二、报送时间、地点
报送时间:2021年3月1日—3月3日。
报送地点:苏州市教育考试院207室(办学地点在区县的材料交相关区县自考办公室)。
另:首次申请登记备案的机构,市教育考试院会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后再进行审核。
苏州市教育考试院
2021年1月21日

      相关课程

      课程名称 优惠价 讲师 免费体验 报名
      管理经济学--精讲班 ¥288 汪振纲 报名
     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--精讲班 ¥288 陈柳红 报名
      财务报表分析(二)--精讲班 ¥288 廖鹏翔 报名
     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--精讲班 ¥288 王小娟 报名
      小学语文教学研究--精讲班 ¥288 杨琇玮 报名
      银行会计学--精讲班 ¥288 Morning 报名

      系统已经实行知识产权保护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非法模仿使用。否则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
      Copyright(c)2018-2021 江苏自考网(js.exam100.net)All Rights Reserverd 蜀ICP备1812709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川B2-20190782

      江苏自考网(js.exam100.net) 版权所有
    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川B2-20190782